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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
(二)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法制宣传规划;督促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职责,管理律师所、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四)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法律服务所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民事纠纷、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
(七)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双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双柏县司法局按照州司法局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调解工作: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 人民调解员专业化、专业化发展,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全县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完善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入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2.推广应用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经常性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2018年县、乡、村三级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722件,调处722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710件,成功率维持在95%以上;3.开展全县各类专题人民调解和司法所人员培训,强化基层工作的重要性。
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非监禁刑刑罚执行制度,加强监管执法检查和教育矫正质量评估。1.全县建成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教育基地。2.全县截至2018年12月,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90人,安置帮教对象92人。3.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帮教特殊人群、维护社会稳定。
普法宣传工作:1.多渠道搭建法治宣传平台,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普法实效;2.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制观念,坚定法治信仰,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3.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最大限度发挥基地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1.落实支付责任,不断扩大援助范围,2018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39件;2.完善便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便捷化供给、规范化运行和标准化建设;3.提高援助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改革要求,经双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核定双柏县司法局编制数29人,设立云南省双柏县公证处,为双柏县司法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管理人员编制)。因此,县司法局核定编制数为31名,其中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29名(含乡镇司法所),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
截至目前,县司法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1人(公证处)。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人。
2018年,我局有执勤执法用车编制2辆,实有执勤执法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7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59万元,占总收入的9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56万元,占总收入的1.7%。与上年收入66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3万元,项目收入114.27万元)相比,增加62.32万元,增加15.6%,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增加66.42万元,增加23%,项目支出收入减少4.1万元,减少4.6%,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6.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因2017年增加工资后缴费基数提高,缴费数也随之增加,二是工资调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7万元,占总支出的81.6%;项目支出142.83万元,占总支出的1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66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3万元,项目支出166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06.37万元,增加1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54万元,增加19.4%,项目支出减少23.17万元,减少3.5%。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今年增加政法 津贴、调整工资、增加事业人员1人和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是因双柏县法治文化街、双柏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项目在2017年工程款支付较多,2018年支付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2.27万元,与上年502.73万元对比,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增加129.54万元,增长25.8%,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因2017年增加工资后缴费基数提高,缴费数也随之增加,二是工资调整增加。2018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4.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8.93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1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83万元。与上年166万元对比,项目支出减少23.17万元,减少13.6%,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是因双柏县法治文化街、双柏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项目在2017年工程款支付较多,2018年支付较少,因此2018年度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23.5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差旅费13.86万元,维修(护)费36.25万元,会议费1.18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专用材料费0.63万元,劳务费13.98万元,委托业务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6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67万元,项目支出133.92万元),与上年支出62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3万元,项目支出121.51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39.35万元,增加2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6.94万元,增加20.3%,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年工资调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41万元,增加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2018年度中央、省级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59万元。
1.公共安全(类)支出61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相关司法专项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工伤保险、退休人员管理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3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支出减少0.11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7.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0.39万元比2017年9.92万元减少0.47万元,减少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支出8.51万元,比2017年的7.53万元增加0.98万元,增长13.04%,因2018年双柏县脱贫攻坚任务加重,双柏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到联系点东凤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并派车,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含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也随之增加;公务接待费2018年支出1.88万元,比2017年2.39万元减少0.51万元,减少21.38%,因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精神,减少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0.39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1万元,占81.9%;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占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司法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司法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8万元,与上年61.32万元对比支出增加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综治工作较上年增加,因此增加了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65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11万元,差旅费1.95万元,维修(护)费26.23万元,劳务费0.87万元,工会经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万元,其他交通费26.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双柏县司法局资产总额815.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1万元,固定资产809.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01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2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8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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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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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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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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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15.27 |
5.71 |
809.49 |
551.74 |
40.33 |
0 |
217.42 |
0 |
0 |
0.1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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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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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双柏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双柏县司法局在上级部门及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年内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绩效自评为良好。
(一)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双柏县司法局项目支出142.8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县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年内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既定目标任务要求。具体项目开支为:办公费23.52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2.52万元,差旅费13.86万元,维修(护)费36.25万元,会议费1.18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专用材料费0.63万元,劳务费13.98万元,委托业务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完成预定目标,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无。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18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19年9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1111